项目录制申请

时间:2017-05-12浏览:270设置

一、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郑州轻工业学院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二、服务规定

1、申请部门需提前三天填写《项目摄录及采编申请表》,课程需提前一周填写《课程摄录及采编申请表》;

2、学校通知、安排的工作,由教育技术部根据任务重要程度进行合理安排,安排人员进行摄像及后期制作;

3、学校通知、安排以外的工作,经教育技术部核算、中心审批后,根据申请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将安排结果反馈到申请人,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摄录机后期处理工作;

4、摄像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准备好摄像机、电池及足够的存储媒介,并同活动单位做好沟通;

5、由于后期编辑的工作量较大,根据工作量和工作人员情况,保证我校重要活动优先制作;

三、办理流程

1点击页面下方进入“信息门户”登录页面,在门户登录页面输入个人工号及密码登录门户,点击个人服务中的OA图标,进入OA系统

2、点击左侧菜单栏信息综合服务,选择项目录制申请;

3、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点击下一步报申请人所在部门或院系领导审批;

4、申请人所在部门或院系领导审批同意后,点击下一步,报信息化管理中心相应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5、信息化管理中心相应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项目录制申请业务下达具体业务办理人;

四、服务内容

1、各类课程录制;

2、各类活动录制;

咨询电话:信息化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63567616。


进入信息门户在OA系统信息综合服务中点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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