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9-16浏览:127设置

 
各院(系)、部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切实做好当前的信息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建国60周年国庆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各院(系)、部门网站认真做好信息安全与维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化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信息化安全落实到人。

   
2、各信息化系统建设部门及二级网站建设部门,指明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安全工作,并落实该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维护人员,上报主管领导和维护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 落实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

   
3、国庆期间做到所有信息系统和部门网站运行有人监管,出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并处理。

   
4、全面检查本部门负责的信息系统及网站运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5、对信息系统及二级网站数据进行备份,保证数据和信息安全;最好实现异地备份,比如在自己办公用机上把本部们负责的信息系统及网站数据备份一份。

   
6、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病毒库升级,定期更改信息服务系统维护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管理安全。

   
7、对于有留言版的信息系统,根据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规定请关闭留言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关闭者,要求申报备案并上报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时必须做到专人负责,24小时有人在线审查,遇到问题及时备份留档,并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处理。



信息化领导小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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