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校外实习教学安排及总结”材料的通知

时间:2002-06-18浏览:361设置

各院、系: 生产实习是人才培养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工程意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生产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已划归该科,请各相关院、系按下列要求准备材料,经教研室主任、主管系主任签字认可后,按附表中要求的时间将材料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各院、系需交材料参见附表)。 一、所有院系需交材料 校外实习基地状况一览表 二、本学期已完成校外实习教学任务的院、系,需上报下列材料: 1、校外生产实习统计表 2、实习工作总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实习组织形式 ⑵、实习目的、实习单位简介 ⑶、实习日程安排、实习主要内容 ⑷、实习过程管理 ⑸、实习成绩评定 ⑹、实习体会、问题与建议 三、本学期期末、假期、下学期初有实习教学任务的院、系,需上报材料如下: 1、校外生产实习统计表 2、实习组织形式 3、采取分散实习的教学单位,要上报具体管理办法及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 四、生产实习教学管理程序 以后,所有的校外实习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实习的相关事宜: 1、有生产实习教学任务的系部,必须于实习前一周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领取生产实习统计表,认真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该表一式二份,经主管系主任签署意见后,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一份存在实践教学管理科,一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本系存档。 2、以该系存档的那张登记表为依据,找教务处处长办理生产实习相关事宜(借款、开介绍信等)。 3、生产实习过程中要加强与教务处联系,及时反馈生产实习教学信息,返校二周内要及时将生产实习总结报告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拿着实践教学管理科签字认可的手续找教务处处长办理报账等相关事宜。 4、期终生产实习教学工作量将严格按照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的生产实习登记表及生产实习总结报告,计算生产实习工作量,没有相关材料的,将不予计算生产实习工作量。 教务处 200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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