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技术标准

时间:2013-06-26浏览:28设置

 

一、课程拍摄技术标准

1、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尽量采用高清拍摄设备拍摄及存储。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对固定场所拍摄同一性质课程,应机位固定、画面大小固定、画面位置固定。

5、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

6、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7、控制好个机位拍摄画面内容,与课程无关画面不得拍摄,镜头中不能出现拍摄道具及其他辅助拍摄器具(不能有穿帮画面)。

8、拍摄过程有任何问题,可由拍摄人员随时中止拍摄,问题修正后可继续拍摄。

二、视频编缉技术标准

     视频录制完成后要经过采集方可编辑,如果对录制过程中的某些个别地方需作处理,请在录像完毕后第一时间与编辑人员联系,共同进行后期编辑工作。视、音频编缉要求有:

1、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 Part10profile=main, level=3.0)编码方式,码流率256 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 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

2、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 dB

3、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不能破坏原有画面

4、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5、编辑完成后输出最高质量文件,再按照课程使用要求输出相应格式文件;最高质量文件及相应格式文件由课程主讲人或所在院系保存。

6、外挂唱词文件要求:唱词文件格式为独立的SRT格式的唱词文件;唱词的行数要求每屏只有一行唱词;唱词的字数要求:画幅比为4:3的,每行不超过15个字;画幅比为169的,每行不超过20个字;唱词的位置要保持每屏唱词出现位置一致;唱词中的标点符号:只有书名号及书名号中的标点、间隔号、连接号、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的引号可以出现在唱词中,在每屏唱词中用空格代替标点表示语气停顿,所有标点及空格均使用全角;唱词的断句不简单按照字数断句,以内容为断句依据;唱词中的数学公式、化学分子式、物理量和单位,尽量以文本文字呈现;不宜用文本文字呈现的、且在视频画面中已经通过PPT、板书等方式显示清楚的,可以不加该行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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