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郑州轻工业大学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训练中心、科研单位。
二、服务说明
1、二级单位学术讲座录制需提前一周填写《项目摄录及采编申请表》;
2、学校通知、安排的工作,由归口部门填写《项目摄录及采编申请表》,资源建设部根据任务紧急程度进行合理安排员进行摄像及后期制作;
3、学校通知、安排以外的工作,经资源建设部核算、中心审批后,根据申请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4、摄像人员接到通知后同活动单位做好沟通,并会准备好摄像机、电池及足够的存储媒介;
5、由于后期编辑的工作量较大,根据工作量和工作人员情况,保证我校重要工作优先制作;
三、办理流程
1、点击页面下方进入“信息门户”登录页面,在门户登录页面输入个人工号及密码登录门户,点击个人服务中的OA图标,进入OA系统;
2、点击左侧菜单栏信息综合服务,选择“项目录制申请”;
3、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点击下一步报申请人所在部门或院系领导审批;
4、申请人所在部门或院系领导审批同意后,点击下一步,报信息化管理中心相应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5、信息化管理中心相应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项目录制申请业务下达具体业务办理人;
咨询电话:信息化管理中心资源建设部8660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