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和《郑州轻工业大学信息化项目归口采购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为准确把握学校信息系统及网站的使用情况,现将我校信息系统及网站应用效果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范围
(一)利用学校各种渠道资金购置的、接受捐赠或国家、上级单位划拨等方式获得的,使用权授权给郑州轻工业大学,由校内单位组织管理,用于学校管理和师生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类的信息系统(专门用于具体学科项目、科研项目、实验项目、课程项目的专项系统除外)。
(二)信息系统由厂家或原始研发方拥有,授权客户使用。信息系统的使用授权,属于无形资产,参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正在使用,或已经停止使用但仍然存储有业务数据的信息系统,均纳入本次评估工作的范畴。
(四)各二级部门及院系的单位网站(不包括下属子网站)。
二、时间及工作内容
(一)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1、认真清查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按照《附件1:信息系统登记汇总表》的要求进行登记汇总。
2、根据信息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应用效果自评打分并撰写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信息系统应用效果评估报告模板》,评价标准及自评打分表见《附件3:信息系统应用效果评价表》。
3、根据网站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打分表见《附件4:二级单位网站建设评价表》(打分表包括部门和院系两页表格,按单位情况填写其中一页即可),评价标准参考《附件4-1:二级单位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要求》《附件4-2: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指标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学校信息系统和网站应用效果评估总体工作,汇总全校信息系统情况,协助各单位解决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校属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和网站应用效果评估。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核对系统清单和实际应用的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系统和网站应用绩效评估报告,进一步规范本单位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客观反映信息系统和网站应用绩效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相关工作资料将存档作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依据。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自评工作结束后,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发信息化管理中心电子邮箱(nic@zzuli.edu.cn),纸质版盖章报送信息化管理中心办公室(第三教学楼507),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608605。
附件: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